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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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共同债权离婚后如何分割?
通常先是由夫妻双方一起商量确定分割的办法,如果商量不好,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债权的具体情形,像债权的类别、额度、获得的时间等,再结合夫妻双方在这当中的付出、过错等方面的因素来作出判决。要是债权是很明确的并且能够进行分割,那就按照夫妻双方所占的份额来分割;要是债权没办法具体地去分割,那就可以把债权变成现金之后再进行分割。比如说,其中一方拥有债权的请求权利,而另一方则享有对应的经济补偿。 离婚后,前夫有财产继承权吗?上海离婚纠纷律师所

签了分手协议,能要回分手费吗?
先明确一点,分手费在法律里可没有明文规定。它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法律概念,法律可不认这玩意儿。因为索要分手费这事儿,违背了平等和意思自治的原则,也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法律只管那些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分手费这种,它真管不着。再说分手协议,同居关系在民法典里没被承认,那基于同居结束签的分手协议书,大多时候也没啥法理依据,很难得到法律保护。虽说要是协议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真实意思签的,没违法也没违背公序良俗,里面关于财产分割啥的合法条款,法院可能认。但就单纯约定分手费,法院一般都不支持。比如说,有人拿给分手费当结束关系的条件,哪怕没胁迫,也会被认为让对方意志不自由了,双方地位不平等,这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存疑,自然也就没法律效力啦。不过,要是分手协议里的分手费,其实是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补偿,或者是合法的赠与、债务债权关系,还有证据能证明,那就能按具体法律关系去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咯。 上海离婚协议咨询离婚抚养权,女方怎么取争取?

怀孕了想离婚,该怎么办?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若女方提起离婚,可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会遵循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处理。比如财产会适当多分女方,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倾向于判给女方,以保障其孕期及产后的生活。
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1、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2、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重婚者应该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惩罚。

凭离婚协议可以一个人能去申请办理房产过户吗?
1、不能。拿着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到场,才可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也是协议离婚的弊端之一。2、如果双方虽能离婚事项基本协商一致,但双方信任度不那么好,或者财产争议金额比较大,后续还可能发生争议,或者财产争议金额比较大,后续还可能发生争议,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这样可以拿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3、如果是**房产,如果**未清,也是可能不能直接给过户,因为还需要收到银行的约束,一般是还完**后,才能过户。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上海离婚房产律师个人
离婚调解书签了就是终审!上海离婚纠纷律师所
1、解除同居关系,所生的孩子该怎么办?
1、男女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的,但是在父母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非婚生子女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此时,父母还是要对其进行抚养。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时,法律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