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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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老公欠债,妻子该如何自保
1、明确债务性质,确认债务的来源,比如这笔债务是赌债还是网贷,还是生意亏损?如果属于非法债务,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可以拒绝承担;区分共同债务,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才需要共同承担,如果这笔债务是个人的,与你无关。保留好消费记录等证据2、隔离婚前财产,比如嫁妆、婚前的存款、父母给的房产单独存放,避免混同。婚前房产不建议随意加名。3、做好婚后财产保全和债务隔离,开设**的银行账户,专门存放工资、奖金个人收入,避免与对方账户混同,以防被冻结。4、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通过协议将债务明确下来。5、理性应对催债,面对电话*扰或者上门催收的,可以进行全程录音,并且明确这笔债务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与自己没有关系。如遇到对方威胁,立即报警,保留出警记录。6、不要替对方签字借款,不要出借个人账户。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点什么?上海婚姻家事矛盾电话

遗嘱除了房子与存款,还能写点啥?
知识产权里的财产权益,比如作家,著作的稿费收入;要是搞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许可使用费。这些财产权益都能在遗嘱里安排得明明白白。
还有股权,您要是公司股东,名下的股权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特定的人继承。不过得注意,有些公司章程可能对股东资格继承有限制,这时候就得按章程来。
投资收益也能写进遗嘱,像买的理财产品收益、**投资赚的钱,只要是您个人的投资所得,都能自由处置。
另外,您手里要是有合法债权,借给别人钱了,这债权也能在遗嘱里明确继承安排,让继承人接着行使债权**利。
像珍贵的字画、古玩,还有车辆这些动产,同样能写进遗嘱。只要是您合法拥有,就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它们未来的归属。 上海股权分割婚姻家事法律顾问离婚诉讼可能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

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房屋赠与能撤销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通常能任意撤销赠与。但要是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情况就复杂了。不过别担心,如果子女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却不履行,或者没按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来,赠与人是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比如说,父母把房子给了子女,本想着能在晚年得到照顾,可子女却对父母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有权撤销房屋赠与。但要注意,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离婚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1、财产分割:别只简单写“财产已分割”,需将房产、存款、车辆、债权债务等所有财产,清晰写明归属、份额及补偿方式。尤其要防范“隐匿财产”,可在协议中约定“若一方隐瞒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且多分”,从源头规避风险。2、孩子抚养权:抚养权归属只是基础,还需明确抚养费金额(每月/每年具体数额)、支付方式(转账/现金)、支付周期(按月/按季)。同时,要补充探视权细节,比如每周探视次数、每次时长、节假日安排,防止后续因探视问题产生纠纷。3、债务处理:别轻信“各自债务各自背”,需将婚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分别列明,明确约定“共同债务如何承担,个人债务由谁负责”,避免后续被莫名追债。4、违约责任:没有惩罚机制的协议如同“空文”,应在协议中加入“违约条款”,例如“若一方不按协议履行,需支付XX元违约金”,让协议具备实际约束力。5、签字+日期+公证:双方签字按手印并写清日期是基本要求,条件允许时,建议进行公证,为后续协议履行增添保障。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之后,孩子突患重大疾病,能否要求对方额外分担医疗费?
1、当然可以,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就消除。即便离婚了,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孩子因重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必要支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样有责任分担。
2、要是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有明确约定,孩子重病产生超出正常抚养费范畴的大额医疗费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增加费用支付医疗开销。要是协商不成,别担心,还能走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定对方该承担的费用数额。要是对方拒绝支付,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孩子能有必要的费用。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上海专业婚姻家事咨询**
征询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上海婚姻家事矛盾电话
离婚时保险可以分吗?
婚前购买的保险:若保险为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缴费方式为一次性趸交,那么该保险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是婚前购买,但婚后仍有持续缴费,婚后所缴保费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对这部分进行分割。一般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由取得保险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2、婚后购买的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无论是以一方还是双方名义投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评估保险价值等方式,由法院判决如何分配。分割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二是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的保险价值。对于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保险,如以一方生命为标的的人寿保险等,若受益人为特定的一方,通常该保险金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如果保险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上海婚姻家事矛盾电话